(1)对于在施工过程中出现的纠纷,可先与装修公司共同磋商、交换意见,做出合适的更改,在双方协商不能解决的情况下,再进行下一步的投诉。
(2)投诉前尽量准备书面投诉质量,写清投诉的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具体要求,并注明投诉人的联系地址、电话和投诉的日期。
(3)将投诉问题的有关凭证、票据等资料复印递送投诉机构。比如,装修合同、设计图纸、工程预算(结算)单、付款凭证、施工项目变更单、工程质量验收单及质保卡、装修公司开具的收据、发票等。
(4)业主可到一下部门进行投诉:
①向承担施工委托单位的监督部门投诉为好,如果协调顺利,解决问题的速度比较快。
②向装修公司参加的行业协会的投诉部门投诉,行业协会具有一定的约束力,一般情况下,问题能得到有效解决。
③向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有关部门投诉。
④如果遇到装修材料有质量问题,可以向质监部门投诉。
值得注意的是,如果被投诉人无法找到,或装修合同上没有单位的盖章,有关部门一定不接受投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