消费者在签订家具买卖合同时一定要慎重,要会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。如下几点请注意:
(1)关于家具“三包”项目:一般家具保修期为一年,在保修期内,如果家具出了质量问题,消费者有权向经营者提出包修、包换或包退。所以在签订家具买卖合同时,一定要明确“三包”项目和消费者的权益,以免一旦发现问题无凭证可依。
(2)关于解决纠纷的方式:消费者有权根据发生质量问题的性质,选择协商、调解、申诉、仲裁、诉讼等方式来解决纠纷。别让经营者剥夺您的权益。
(3)为避免您不应有的损失,在合同签订时,一定要仔细审查,在未经本人同意的情况下,不允许售货员在合同上标写“降价优惠”、“现货甩卖”、“有残处理”等模棱两可的类似“处理品”的字样,因为标有上述字样的商品,生产者、经营者可以不承担“三包”责任。
(4)合同签订后,对购买的家具质量也进行了验收,一定要在合同单上加盖上售货(经销)单位的公章(或售后服务章)。否则,一旦发生质量问题,厂家撤馆,不负责任的售货(经销)单位将会以“无效合同”为由拒绝承担连带责任。